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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京市的春天来得晚而寂静。
    屋外的积雪开始逐渐消融,露出下面干枯的草叶。临湖那栋别墅里灯火通明,可走至近处,直到屋内,却也听不到什么热闹的声音。
    这栋别墅空间很大。偏欧式的装修风格,内里却显得有些空旷。
    许婉白从没有熬夜的习惯,每晚九点睡觉是雷打不动的作息。陆任城却稍稍有些不一样。早年间公司的事情忙,再加上各种应酬,有时甚至会后半夜才回来。
    但她从来不会等他。只要到了九点就一定上床睡觉。再加上对光线十分敏感,但凡卧室内亮着灯,便决计是睡不着的。所以从不会给对方留灯。
    对方对此倒是从未有过怨言。若是回来得实在太晚,有时便在次卧睡下。
    若只是十点十一点左右,便也尽量不出声才上床。
    此时才八点一刻。许婉白却已经洗漱完毕,也泡了澡,正坐在梳妆台前涂精华和眼霜。
    或许是从不用操心什么事情,再加上一直保持着健康的作息,以至于外人很难从这个女人身上看出其实际的年龄。
    她确实长得好看,保养得也极好。原本皮肤底色就很白,脖颈处也几乎看不到任何颈纹。眼睛的地方也未曾显出老态。
    此时陆任城刚从他的收藏室回来。这人没有什么多余的兴趣爱好,唯一一直坚持着的就是收藏和摄影。收藏的大多是微雕和玉石制品,也有少量的字画。事实证明收藏这个嗜好也多少对陆封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,只不过两个人喜欢的侧重点不同。
    但摄影就不一样了。
    陆封迟对摄影是一点兴趣也没有,但这东西却是陆任城的心头好。
    这些年公司那边的事情慢慢移交权力给儿子之后,他也就慢慢闲了下来,颇有些要退休的意思。虽然有时还是要出去跟那些合作伙伴们聚一聚,但也都是以休闲项目为主,偶尔做一些集团之外的,闲散的投资。
    就在许婉白已经换了睡衣倚在床头,刚戴好真丝眼罩的时候,那人才从外面回来。
    两个人的默契是在经年累月之中搭建起来的,很巧妙的在婚姻的分崩离析和藕断丝连之中寻找到了一个平衡点。
    当有一方从一开始对这段关系的态度就是消极且绝望,但占据着主动权的另一方却不愿意放手时,能维持到如今这样已经实属难得。
    两个人都是在薄冰上行走。
    只不过一个人想掉下去却掉不下去;另一个如履薄冰,寻求着一切不掉下去的方法而已。
    男人进来之后,许婉白也没有管他。只是躺在床上改好了被子。将玫瑰金的真丝眼罩从额头上拉至眼处,像是睡了过去。
    她不喜欢玩手机,几乎还保留着几十年前的习惯。微信也用得很少,所以上了床便只是睡觉,偶尔在临睡前看一看喜欢的杂志。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男人也上床了。
    他下意识的往旁边看了一眼,许婉白正在床的另一边侧身背对着。似乎已经睡着了。或许是从小就一直跳舞的缘故,即便是上了年纪,女人肩颈处的线条也依然是舒展开的,流畅且漂亮,亦没有多余的赘肉。
    许婉白永远都是背对着他睡,只有熟睡过去之后才有可能转过身,正面躺一会儿。
    陆任城早已习惯这一切。
    因为这样已经很好了。毕竟他知道自己也没法要求得太多。两个人年轻的时候不知道吵了多少次架。无数次闹到非要离婚不可的地步,但他手段卑劣,总是能用各种外部的方法让对方又无可奈何的留下来。
    孩子就是他最惯用的借口之一。
    他们结婚的那个年代,离婚还是一件不是特别光彩的事。就这么吵着吵着,居然也稀里糊涂的过了过来。
    陆任城躺在那里,想起之前的事时又感觉仿佛都发生在昨天那么近。
    他此时的脾气和年轻时已大不相同。倒是挺像现在的陆封迟。只不过,陆任城那时候要比现在的陆封迟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些。
    说好听点叫执着,不轻易放弃;说难听点就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。
    但显然,陆封迟更懂得迂回的战术,年轻时的自己却没有那么成熟。只知道盲从于心底最原始直白的愿望,只顾着先抢到手。
    用最直接,且最粗暴的方式。
    生抢。
    许婉白本来是有一个未婚夫的。而且那个未婚夫还算是他年轻时那一堆“狐朋狗友”的其中之一。
    算是朋友,但也没有那么熟,只是吃过几顿饭而已。当年的陆家还没有在商业上有多大的建树,但架不住都知道陆家上面有人,所以有几分畏惧。
    许婉白和陆任城那朋友是剧院里认识的。两人都有喜欢看舞剧的爱好。
    陆任城却不懂这些。
    他像个暴发户,从来都不懂舞剧这种“高雅”的艺术。
    只是人人都吹说那小子的未婚妻长得有多么多么美,多么多么好看云云,说着小子祖上是积了德才能追到那么个仙女。陆任城当时还不以为意,觉得这些人十有八九是夸张的说辞,直到他在一次酒会上第一次见到她。
    许婉白是以裴恪的未婚妻的身份出席的。
    只是她一出现,他的眼睛就移不开了。从第一次见到许婉白之后,他甚至还意识无意识的去了几次舞剧场。
    与其说是看舞剧,倒不如说就是去看她。
    前几次去时名不正言不顺,也只是在台下拍那么几张。
    爱情这个东西本身就很玄妙。陆任城当年未收心时也是京市圈子里有名的纨绔。别看平时人模狗样,其实若发起狠来,打折人胳膊腿儿的事也没少干。他当时只觉得她漂亮,作为男人自然也本能得有一些下流幻想。
    只不过是,这些幻想后来都成了真。
    陆任城当年别的本事没有,但用各种手段平事的能力却是说一不二。
    一是从许婉白父母和朋友那边入手。这个社会毕竟还是官本位。许家父母都是最老实本分的平头老百姓,拿了陆家上面的名头一压就害怕得不行,还会反过来帮忙劝导自家女儿。朋友便更好说,私下里稍微给些让对方无法拒绝的好处,自然就会劝着向他说话;
    二是裴家那边也只想着息事宁人,不太愿意为了一个未过门的儿媳妇跟陆家闹掰。
    陆家上面那个老爷子几十年的宦海沉浮,在京市也是头脸的人物,陆任城又是个独苗,即使纨绔了一点也还是要护着的。再加上裴恪也没有什么能力,基本仰仗着家里帮忙托关系找的位置。在圈子里也是最没话语权,又怕对方打人弄他,自然不敢和陆任城拧着劲儿来,只好把这事憋屈的咽下。
    但陆任城却觉得这样仍不够安全。因此又介绍了别的漂亮姑娘给对方。两个人倒是也不负他所望,很快就好上了。
    以至于这件事出了之后,似乎只有许婉白一个人孤立无援。
    陆任城现在想起来,也确实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。
    但他又必须要这样做。
    当年,未婚先孕还是一件很有损女人名德的事。也极易被认掐着在背后嚼舌根。再加上父母和朋友都劝着,前未婚夫又是个只会躲事,不敢为了她违背家里的意思,这么一来就好像无路可走,只能这么嫁了过来。
    陆任城倒是很高兴,只觉得以后都是合理合法,甚至从此以后都踏踏实实地收了心。
    但实际上,许婉白当时就已经怀了孕。整个人每天都郁郁寡欢。不管他怎么买东西送礼物,绞尽脑汁以求博她一笑,却总是徒劳无功。
    好像她嫁给他就是一切不开心的源头。
    陆任城记得很清楚。孩子生下来的那一天,他激动地抱过来给她看。对方却只是偏过头去,面无表情,连看都不想看一眼。
    两人后来也有无数次争吵,但又都不了了之。
    最开始时许婉白每年都会提离婚的事,但陆任城却总有各种办法让这件事情最终无法再发展下去。后来时间久了,好像也就渐渐认命了似的,提也不再提。
    日子过去得太快了,一晃眼就到了现在。
    其实他心里倒是很清楚。既清楚这是一场失败的婚姻,但有时又忍不住还是觉得:就算失败又怎么样?至少我得到了,这辈子也没什么可后悔。
    或许是也清楚自己对不起对方,所以在日常生活的小事上,他也从来都是尽量顺着对方来。尽量给予对方最大程度的包容,也几乎不发脾气。
    其实陆任城和陆封迟一样。
    俩父子一脉相承,都是既锱铢必较又十分自我的类型。陆任城的脾气也不好,但对许婉白时,却是完全另外一种情况。